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,有關中央企業:
為貫徹《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〔2013〕41號)、《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6年本)的通知》(國發〔2016〕72號)、《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》(國發〔2016〕6號)和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34號)部署,嚴禁鋼鐵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,繼續做好產能置換工作,根據產業發展情況,經商發展改革委、國資委,我部對《部分產能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》進行了修訂?,F將修訂后的鋼鐵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印發你們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公布了煉鐵爐子大?。⒎矫祝漠a能置換(萬噸/年)、非高爐煉鐵對應的產能置換、煉鋼轉爐公稱容量(噸)對應的產能置換(萬噸/年)、電爐公稱容量(噸)對應的產能置換(萬噸/年)。
具體實施方法詳見附件。
附件:/kind/attached/file/20180109/20180109083951_7836.doc